最近看到in2板上有在討論兵役問題,本來想亂入一下的,不過上了大學之後我就很少在亂入了。以前都很喜歡參加筆戰,現在都只有看看而已,我還是在我的Blog上嘴砲一下好了。
關於服兵役的事,我過去是很反感的,我國中時我姊最喜歡對我說「你是男生要當兵,我是女生不用當兵」,每次一聽到她這樣說我就很想揍下去,國中時為了要出國去美國看親戚,也因為兵役問題去美國在台協會辦簽證辦了一個多月,去了好幾趟簽證都沒拿到(偷偷講,因為我是在秘魯出生的,所以我有秘魯國籍,要出國的話用秘魯護照比台灣護照好用多了,只是我的秘魯護照已經過期好幾年了,而且我也不太認為自己是秘魯人,還是用中華民國護照就夠了),扯遠了。總之我過去對兵役算是滿反感的,總覺得這是一種當過兵的人想托人一起死才會說沒當兵不是男人。
不過上了大學之後我對兵役有了不同的想法,我現在覺得叫全民服兵役也沒什麼不好(全民包括女性喔),徵兵的目標是為了國防,而國防不只是抵擋外國的侵略,也包括天災人禍的事後補救。像是921時動用國軍來做救災的工作,我認為就是兵役制度上很好的利用。若是沒有義務役男,政府要怎麼生出人來幫助救災呢?我認為兵役的訓練重點應該放在天災人禍的救災上(可惜我們對面有個中共整天想打我們,所以還是需要有一部分要放在軍事訓練上),而我前面說的全民服兵役中,女性也可以在救災時做出女性力量可及的事,像是護理工作或是烹飪技術(說到這就會被人罵說我歧視女性,事實上女性要參與跟男性一樣軍事以及搬運物資的工作也是可以啊,女性可以自己選擇啊)。若真不幸遇到戰事,女性可以負責市民的疏散工作、指揮交通、醫療飲食等,而男性在前線送死。如此可達到憲法中所說的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,宗教,種族,階級,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」,女性也能盡到自己的義務。也不至於讓女性應該生理上的問題造成兵役的困擾。
不過國防役也是應該要進行的,畢竟有些人發給他一個鍵盤一台電腦,對國防的效果遠大於給他一把槍一個頭盔。何必還要給他一把槍呢?
嘴炮完畢。(我覺得我好像是因為男生一定要服兵役,就想生個理由把女性也托下水 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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