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九點到了市政府,會議通知上面寫的是9:30開始,所以我就在消保官室外面坐了半個小時等待會議開始。
會議開始不久,威寶的三位代表進來了,兩男一女,年紀都比我大不少。兩個男的應該都是威寶法務代表(其中一位是新的法務,所以還沒有名片,另一個人有給我名片,職稱是 專案主任/法務法規處/總經理室)
女的我猜應該是客服部之類的。
滿出乎我意料的,我想說對威寶來講,現在的問題是 2500 元的費用使用者不肯接受退一半1250元的方案,那麼為了爭到這1250元而派了三個人來跟我在這邊耗一個多小時,感覺有點不划算吧 XD。
一開始,由消保官請我們再說明一下事情的情況,我就讓威寶的客服先說明情況我在旁邊聽,基本上都沒有問題。
事情的情況我在前面幾篇文章也都講過了,這邊就不多說了。
協調會仍是跟之前我和客服溝通的情況一樣
我堅持的是威寶未盡到告知的責任,以至於我從頭到尾並不知道我的設定變成 VIBO 行動網而超收錢。
而威寶那邊則是堅持設定錯誤是我自己操作造成的。
我有把我手機拿出來, demo 一次給消保官看所謂的設定錯誤是什麼情況,不過感覺起來消保官好像也判斷不出什麼
威寶的法務有提出說他們在威寶行動網的網頁都有收費方式的說明
但是我有 demo 給他們看依我的上網方式根本不可能看到他們的收費方式
就這樣爭了快一個小時,雙方有點僵持不下。
甚至還安靜了幾分鐘。
不過說實話,事情過了這麼久,一半的退費我已經是可以接受的
站在正義的角度,我今天要開這協調會的目的並不是真的為了把全部錢討回來
我的目標只是希望能在這件事給威寶壓力,讓他們能想辦法避免未來再發生這種事情
我也有在協調會現場提出了我覺得可以避免再發生這種事的方法。
(站在自私的角度,我只是非常好奇協調會會是什麼樣子,想說難得的機會可以進消保官室,我的人生目標是「追求夢想,體驗人生」,這也算是一種體驗吧?所以我一定要到這協調會看看!)
既然場面已經僵住了,而且感覺消保官也是比較偏向要我接受一半退費的事情
我的「體驗」的目標也已經達到了,於是我就讓步了。
雖然我現在想想,再爭下去進入司法程序我也不一定會站不住腳,不過我覺得已經夠了。
我說出心中的想法
『我今天來開這個協調會的主要目的,並不是為了2500元,時間過了這麼久,這2500對我來說已經沒什麼感覺了
我半個月前就覺得威寶退一半,算是很有誠意了,但是我仍然來這協調會,我的目標就是希望這種事情未來能夠避免,以後不要再發生。未來台灣使用手機上網的人會越來越多,如果不去改進的話,會遇到這種情況的人也會越來越多,如果之後再發生類似案例,有人摸摸頭就認賠了,跟威寶爭論的人威寶就退一半金額,這樣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事,我今天來最希望的就是威寶能夠改進系統,讓這種事情在未來不會再發生,這樣子就算我今天一毛錢都拿不到,我也是心甘情願』
而威寶也跟我講說,他們在現場是無法開出什麼系統修正的時限給我,但是他們會努力往這個方向改進。
我無法確定他們講的話是認真的還是只是官方說法而已。但是再僵下去也不是辦法,所以我還是選擇了妥協
由消保官寫了一份爭議記錄的協商成立書,給我和威寶代表看完之後兩邊都確定沒問題再簽名
我在簽名時也問了一下消保官,是不是我簽完名這件事就結束了?
消保官說我這個個案就結束了,但是根據市場機制,威寶自己也要了解需要做改進,否則個案一多使用者也會變少。
所以感覺起來,其實好像也沒給到威寶什麼壓力,所以我在簽名的時候,就順便落了一下話
「我很希望你們回去能夠真的做改進,我日後也會注意網路上有沒有發生跟我一樣的情況,如果有看到的話,我會把我的經驗跟他分享,也會協助他採取消費者保護的程序,我也可以跟他再過來一次消保官室再這樣爭論一次,當然其他家電信業者發生同樣問題,我也是會一樣的處理方式。」
於是今天的協商就算是結束了,我的這件事情也算是告一個段落了。
最後走之前也有跟威寶的代表交換了一下名片,威寶的法務先生也說以後如果還有類似情況,可以直接跟他連絡。
其實最後我講的話,還是嘴炮居多,純粹是為了讓自己感覺很帥很正義而講出這些話,不過我最喜歡做的是,就是讓嘴炮成真,所以如果以後大家遇到任何上網費用遇到爭議被超收,都可以找我,我一定會擠出時間來幫你整理資料,並且陪你一起去消保官室再去跟電信公司爭論,尤其是如果是威寶的話,我更要用力幫忙了,不管我認不認識你,畢竟我已經放話這次我接受一半的目的是希望看到未來威寶能改進。嘴炮就要做到!有遇到手機上網費用爭議,歡迎來信跟我連絡 ronnywang at gmail.com ,不要再摸摸頭就認栽了! 我們一起讓台灣的手機上網環境變的更好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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